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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七十二章 沈昂立军法,同窗来相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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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七十二章沈昂立军法,同窗来相投

  许知远早就听了家丁回报,一见张定兴,大喜过望:“还好定兴兄弟回来了,否则一件小事,就让我许家名望大失啊。”张定兴道:“小事而已,还是这个沈昂太年轻了,胆气不足,假以时日必为大患。”

  许从义道:“我这就去做了他。”

  张定兴道:“你现在不是去杀那个沈昂,而是赶紧去探望你的部下。识人不明,一个憨直的武人,如何能跟文人打交道?”

  许从义又要发火,却只能哼了一声:“我武人就低下了不成?”。

  许知远道:“好了,别一见面就吵吵,都是一家人嘛。对了,这番二郎可算是威震濠州了,其凶名能止小儿夜啼。现在咱们内有从义兄弟训练的甲士,外有二郎的小明军众,我倒要看看这濠州是谁家的天下!”

  张定兴道:“这番却是不错,二郎是知兵的,精兵确实可以一当十,从义兄弟是需要借鉴一番的。”

  “但是,二郎他这次对手却是沈昂,此人心思犹在二郎之上,对阵的话,恐怕二郎要吃亏了。”

  许从义道:“不是还有咱们嘛,我率领咱们许家的精锐,背后给他一下子,他沈昂能挡得住内外夹击?”

  张定兴道:“章颖时时刻刻盯着咱们,一有差错就会满盘皆输,我们现在还不能有动作。”

  许从义看了一眼许知远,担心的说道:“小明山兵少地狭,一旦被围死了,就完了。”

  张定兴有些神游天外的说道:“今年荆湖一带发大水了民乱四起,江南也有了流寇的踪迹。”

  许知远道:“怎么说?”

  张定兴道:“江南有个叫胡奎的,啸聚近万人劫掠州府。荆湖一代青莲教也在密谋造反。幽州那边,边军会合草原上的乞颜部,灭了塔塔尔部,乞颜部没了牵制,反而使得乞颜部做大,数十万边军被牢牢的牵制住了,撤不回来。”

  许从义不关心北疆战事,几个草原蛮子有多大本事。当年的契丹、女直人何等的凶悍,还不是被大周族灭了。但是听到了胡奎的名字,不由的一愣。

  “胡奎?就是那个和我在钟离打了一仗的钻山豹子胡奎?”许从义问道。

  张定兴道:“不错,正是此人。他被咱们击败之后,带着残部一直跑到了富庶的江南,打破了州府,开仓放粮,无数流民汇聚到他的麾下,已经做大了。”

  “那和咱们有啥关系?”许从义不解。

  张定兴没搭理他,继续道:“章颖不是支持豪强练兵吗?让他练,到时候咱们只需要告诉朝廷,让他去江南、去荆湖剿贼,连府兵也带走。到时候小明山咱们来剿,打上个一两年都不是问题。”

  许知远大笑:“这个办法好,不费一兵一卒,让章颖为他人做了嫁衣裳。转运使柳子衿那里一定要打点好了,到时候濠州彻底就是咱们许家的了。”

  张定兴接着说道:“以后要多收铁料,这些贼寇流民还有青莲教,武器太差了,咱们可以卖给他们……”

  沈昂冷着脸,看着乱哄哄的壮丁们,有的是战败之后逃回了的,有的是豪强们重遣新送来的,还有沈昂从流民中挑选的。沈昂带着十几个走马岭的壮丁,全身披挂,站立在高台之上。

  沈昂知道,没有自己人是不行的。所以一些打散了的走马岭家丁被他重新召集了起来,充作护卫。

  “传令,整队!”

  “团练使有令,全军整队!”没错,沈昂当官了,被章颖任命为团练使。章颖很是看中沈昂,因为沈昂一无所有,没了他章颖,就不成气候,缩着章颖能控制沈昂,若是换做哪一家豪强,章颖都不放心。

  沈昂看着高台下三千多壮丁,乱哄哄的排成参差不齐的方阵,依旧交头接耳,跟苍蝇一般。

  “团练使,整天练习这个有啥用?还不如举石锁呢,练摔跤呢。”

  “就是,成天跟娘们一样练走路,老子以前怎么走路都忘球了。”

  沈昂怒道:“你等如何知道兵法,再有咆哮军营者,斩首!”

  一个壮汉不屑道:“你倒是知道军法,不也是被破了庄子,女眷都被贼寇抓去当老婆吧,要不你咋知道,贼寇晚上睡你家娘们,白天蒸煮了吃了?白花花的娘子,怎么舍得哟,哈哈哈。”

  整个校场哄笑起来,沈昂气的一佛出世二佛升天,一下从高台上跳了下去,盯着那壮汉厉声道:“顶撞长官,你可知罪?”

  “你算是个屁的长官,拿着鸡毛当令箭!”那壮汉满脸不屑。

  沈昂大声道:“屡教不改,来人,把他斩了。”早有走马岭的家丁将其拿下,那壮汉挣扎的吼道:“你敢!我是陆家的亲属,你不能杀我,你不敢杀我!我陆家人何在!”

  “哈!放人,你凭啥杀人。”

  “拿了俺家的钱粮,还要杀俺家的人,是什么道理。”

  陆家的壮丁顿时把沈昂围了起来,乱哄哄的。别家的也散了队列,围城了一大圈。壮汉得意洋洋,轻蔑的说道:“小子,把我放了吧,爷爷教你个乖。别猪鼻子里插大葱装象,打仗的事儿交给我,你就别瞎掺和了。”

  沈昂环顾着四周的壮丁,朗声道:“参加过上次剿匪的人举手!”

  有数百人举起了手。

  沈昂问其中一个:“贼寇厉害吗?”

  有人说道:“那可不厉害着呢,几百人冲锋都不带乱的,盾牌遮挡着严严实实。我们砸了半天,人家就是用盾牌挤压我们。用横刀顺着缝隙捅我们,有力气也用不上啊。”

  还有人说道:“那弓箭就跟不要钱一样,不停的射啊,跟下冰雹一样。”

  “这有啥,你是没看见那个贼头,那个牛章和曾显,有名的好汉啊。被那个贼头一个回合就给杀了,李二那家伙冲起来,几百人挡不住,一个人就杀散了一大片呐。”

  沈昂立刻说道:“是啊,贼寇厉害啊。所以咱们就得凭着人多,挤死他们。不练阵势行么?你们谁能一对一的杀死那些个贼寇,我沈昂就按照你们的法子练!”

  “没有吧!所以咱们才要练阵势,他一人来,咱们一群人上,人多了,就得懂旗鼓,听号令。这样咱们才能一群人打他们一个,我沈昂这么做,就是想让大家伙儿少死几个,打赢了贼寇,能回家啊!”

  壮丁们不闹腾了,沈昂继续道:“钱、粮,这些我沈昂克扣过大家吗?”

  “没有,你都是照实发的。”

  “在家里都没吃饱过,前番也没有,就这次跟着你吃饱了。”

  沈昂继续说道:“我沈昂让大伙儿吃饱饭,能保命。可是这个家伙在干啥呢?让你们成一盘散沙,凭白送了性命!你们说他该不该死!”

  “杀了他!杀了他!”

  “他还抢了俺的鞋,那是俺媳妇给俺做的。”

  “这家伙太不是人了,在家乡的时候,总是欺负俺。”

  “他还仗着是陆家的亲戚,祸害了多少未出阁的姑娘。人家爹娘去评理,也让这厮活活打死了。”

  “端是可恶,大人杀了他!”

  “杀了他!”

  “杀了他!”

  群情激奋,千夫所指。

  沈昂下令道:“斩!”

  鬼头大刀高高举起来,“沈昂小儿,你就不怕陆家么!”

  沈昂放声大笑:“我不管谁家的,只要敢扰乱军纪,我都敢杀!斩!”

  人头落地,腔子里血花飞溅,喷洒到了热土上,很快凝结成了一团团。沈昂拽着发鬏,将那头颅举了起来:“挂在营门上,这就是违反军纪的下场!”

  “闻鼓不进者,斩!鸣金不退者,斩!不停号令者,斩!我沈昂说到做到!”

  “剿灭贼寇,回家吃粮!”沈昂振臂高呼。

  “剿灭贼寇,回家吃粮!”沈昂的心腹带头高呼,三千壮丁也纷纷振臂高呼,沈昂顿时威望大增,算是掌握了军队。

  沈昂立了军法,壮丁们不敢直视沈昂。路过之处,纷纷低头行礼。

  走马岭的家丁被沈昂当做了底子,教授行伍,还写信招募的很多当初读书的同窗。让他们各自招募家丁,来与他会合。沈昂知道,朝廷罢了科举,很多读书人没了上进的门路,与其在家颓废,不如出来建立一番事业。

  很快高邮的曹松、李健达,盱眙的姚程,光州的钱文通以及沈昂的堂兄沈明、沈亮皆来投奔。

  这些都是尚武的书生,跟沈昂志趣相投,常年有书信来往。只是苦于没有出头的机会。这番听说沈昂当了团练史,纷纷招募乡党,多则三五百人,少则数十人,加上沈昂不停的招募流民中的青壮,很快沈昂又得兵一千人。

  沈昂将这些同窗书友充作军官,又大肆提拔军伍中得力的人手,和走马岭的家丁,实行府兵编制,编做三个府。

  每个府所辖士兵1200人,府所辖四团,每个团设立团校尉一人,左右副尉两人,每团兵员300人。团下辖三旅,旅帅一人,副旅帅一人。每旅兵员100人。旅下辖两队,队长一人,副队长一人,每队兵员50人。队下辖五伙,每伙兵员10人。伙下辖两伍,每伍兵员5人。

  又设立曹松长史记录军功升阶,姚程为兵曹,负责掌管军械损耗,以及参军钱文通负责参赞军事,还有军法官沈明、沈亮,执行军法。又招募数十名文人,充作书吏。

  因为团练草创,故此军官职位比较简洁。但是对于有官府背书的武装组织,还是让这些书生大为兴奋,彻夜研究兵法,卖力的训练部下。

  但是作为最高统帅,沈昂的压力却是最大。第一点就是盔甲兵器,第一次讨伐战,将器械丢了个干净,那可是豪强们大半的积蓄了。重新打造,费时费力。

  还有训练所需的粮草,那可是必须让士兵们吃饱的,否则根本指挥不动。而豪强们又互相扯皮,谁拿的多了,谁出的少了,互相攻击,都想占便宜,不肯吃亏。

  故此沈昂不得不低声下气,每每哀求章颖,粮草才能拨付。即使如此,沈昂的军营里,从来就没有超过十日之粮。其实这也是章颖故意所为,若是让沈昂粮草充足,他还怎么控制这只部队?故此粮食都囤积章颖的府库里,算着日子调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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