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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四十七章 黄氏遗孤走韩庄 盾阵初成流民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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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四十七章黄氏遗孤走韩庄盾阵初成流民至

  李允平惊讶的的看着李宗嗣:“二叔,啥事儿啊,我瞒着你什么了?”李宗嗣道:“你啥时候有了个童养媳?我都不知道咱家多了一口人。”

  李允平一拍腿道:“我还道是什么事儿,这不一直跟着二叔忙碌,没有想起来说嘛。”

  “说说怎么回事儿,咱们庄子上的事儿的都知道,你看上的是哪家闺女?”

  “二叔,不是咱庄子上的。是我跟允安出去玩耍,捡回去的。”

  “捡回去的?仔细说说。”

  “是这样,二叔走了以后,家里银子多了,日子过好了。还新盖了房子,我和允安没了很多事儿,所以就天天出去练武、玩耍。一天早晨,突然在庄子边上发现一匹马。”

  “马上还没人,我跟允安赶紧跑过去,想把偷偷马牵回去、没想到马肚子底下有个小姑娘,躺着没动静。我一看还有气儿,就弄回去了。爷爷奶妈还有我娘一看,小姑娘白白净净的,一问是家里遭了灾跑出来的。”

  “养了一些日子,我娘觉得她不错,就想让她给我当媳妇,一问她就同意了。本想着你回来跟你说的,没想到家里出事了。”李允平想起了娘亲,眼圈儿红了。

  李宗嗣听着不对劲,问道:“那姑娘姓什么?”

  “哦,他说他姓黄,叫黄娟儿。”

  “那匹马是不是黄色的,体型不大?”

  “二叔,你咋知道?啥时候会算卦了?”李允平的眼珠子都快登出来了。

  完喽,家里进了家贼了。李宗嗣心拔凉拔凉的,一问李允平见到黄娟儿的日子,对上号了。这不就濠州大族黄氏族长黄茂的闺女吗?还是他李宗嗣亲自放走的。

  把人家亲爹生擒活捉后,菜市口斩了,亲眷也杀了个干净。还当着她的面儿,一槊挑杀了他兄长。之后攻打黄氏那些不肯投降的邬堡,都是他李宗嗣作为先登。叔叔伯伯也杀了不知道多少,这是死仇啊,跟采薇收养的孩子们不一样的。

  李宗嗣无语问苍天,造了孽果然是要还的。

  咋跟大侄子说啊,哦,我把你未来媳妇的全家干掉了。要不咱们绝了后患,把你媳妇也干掉吧。

  不能这么干啊,他李宗嗣的心没有黑透了。于是李宗嗣小心的问道:“你…喜欢她吗?”

  李允平有些羞涩了:“嗯,她很好。还认识字呢,很文静、好看。能干活,劈柴的时候手出血了都不吭一声。爷爷奶奶都很喜欢他,那天要不是她在家里,跟县尉求情,我都没机会去濠州报信,她还是咱家的恩人呢。”

  李宗嗣一寻思,怪不得,这就说通了。李宗岩当场打死了好几个县兵,按理说自己家小就不可能幸存。那个县尉欺负嫂子,也不会突然停手,很明显,那个县尉认识黄娟儿。两个人估计关系还不浅,要不然县尉不可能这么给面子。

  “她跟县尉说了什么?”

  “没听的太清楚,什么宝藏银子之类的,当时小姑姑脑袋流着血,我很害怕,所以没敢太进去。”李允安有些羞耻,关键时刻还不如一个小姑娘。

  “二叔,你问这些干啥?”

  “哦,没事…没事,二叔不是怕你吃亏吗,随便问问,等咱们安定好了,就把你媳妇接来,距离可不产生美。”

  李宗嗣现在心惊胆战的,万一这个黄娟儿把自己爹娘干掉了,或者被许家发现了。不用官府来围剿他,许家就得把他灭了,没得商量。还是接过来,放在眼皮子底下放心。

  “二叔,你真好。”李允平喜欢的眼睛都看不见了。

  “你可是咱家的长子长孙啊,我不对你好,对谁好啊。”李宗嗣觉得自己天生的反派头子,非常的伪善。

  下午时分,李宗嗣开始教习手下兄弟们学习战阵。其实就是玄武帮盾阵的进化版,添加了长枪,以及…标枪。

  玄武帮当时只掌握了圆阵和线阵,对左右移动非常不灵活,否则肯定能摆出品字阵互相支援,且战且退。

  关键是远程攻击还不灵光,斧子在你盾牌上才能绑几把?几下子扔完了,然后就没招了。碰见士气不高的衙役县兵,一扔斧子就冲锋,当然战无不胜了。遇到装备齐全训练有素的,就后劲乏力了。

  虽说如此,可那些常年行走江湖的武师们,若是没有他李宗嗣这个猛人,当时也得吃亏。所以李宗嗣对这个盾阵非常上心,

  当时钟离之战,因为盾阵变化不灵,第一次交换队形之后,打急眼了,就再也换不回来了,第一排伤亡惨重气喘吁吁,第二排着急上不去,几下子就被冲垮了。

  所以下午练习的就是交换队形,和左右列阵。两排盾阵很单薄,但是多了,恐怕他们接受不了,况且还有复杂的两翼兵,慢慢来不着急。

  “好!好!前排后退的时候,后排要有一个侧身动作,还要用你的盾,掩护你的兄弟。前排的也要快点儿后退,快速恢复体力。耳朵时刻听竹哨声,声音一响立刻交换。当队长的也要时刻注意兄弟们的体力!”

  “为哈这么练啊,你想想,两排兄弟一旦配合不好,前排的累死了,后排的上不去,是要死人的。咱们队形练好了,一人能发挥十个人的力量,只要你累了,你的后面的兄弟,就能替你扛着,你能去后面休息,明白了吗?”

  “兄弟们!咱们没有铠甲,只有这个盾牌能保护兄弟们的性命,所以一定要抓牢稳了,站住了!让咱们敌人砍不动,撞不倒!”

  “明白!”众人高呼。有不明白的,周文广和梁兴会仔细教他们,暂时这两个人替代了士官的角色。他们读过书,认识字,脑子灵活,李宗嗣只要给他们一讲,他们就能明白。

  七八天后,众人已经能分清左右和两排换阵了,然后李宗嗣加大了难度,三排、五排、六排,慢慢增加,一个月后,已经非常熟练了。

  李宗嗣的训练量很大,所以练的很快。相比朝廷的军队也不过是三天一小操,五日一大操。摆出的阵型不能动啊,一动就散了。也就是边关的军队精锐一些,那是用银子堆出来的,天天和鞑子见血,自然优胜劣汰。

  李宗嗣非常喜欢现在的人,朴实啊,只要把饭吃饱了,很听话。吃苦耐劳,加上心里憋着一股气儿,被黑沟湖的水匪欺负惨了,因为期间冯用又送过两回给养,每次都得分他们一半儿。

  “刺!撩!劈!一步一动,进!”李宗嗣大喊着,五十多人,列成五横队,听着他的命令,挥舞着手里的横刀。

  前排的前进挥舞一阵,迅速退到最后一排,第二排熟练的用盾牌遮蔽后退的兄弟。

  李宗嗣非常喜欢手里的横刀,他增强的劈砍的能力,同时也保留了突刺的能力,刀身笔直,切刃。比小鬼子的刺刀还好用,唯一的缺点,贵!铁的质量不好,这么细的刀身,用不了几下就碎了。

  列盾阵,主要是刺。顺着盾牌缝隙刺杀,脸、喉咙、胸膛都是致死的地方。劈砍则是把盾牌抬起来,寻机劈砍。或者切割敌人的腿,敌人倒地之后,由后面的兄弟负责击杀。

  李宗嗣还让他们分成两队,拿着木棍对练,训练盾击、换队。李宗嗣检验盾墙的方法就是,撞!他亲自向盾墙扑去,挡不住就最后一个吃饭,挡住了就先吃。

  开始的时候李宗嗣一扑,就能扑倒一片。现在前面的还没有有倒下,就被后面的用盾牌死死的顶住,然后用木棍戳他。

  最后训练的则是反应能力,前后左右转向。“左面有敌人!”李宗嗣一声大吼。

  “呼!”五十多人齐刷刷左转。

  “后面有敌人!”

  “哈!”

  齐刷刷向后转。

  “被包围了!”

  “嘿!”

  迅速圆阵列成,里边的抽出长矛,架在前面兄弟的肩膀上。李宗嗣满意的点了点头,这个盾阵暂时成了,可以进行扩编了。这五十多个人,就是他的士官团。

  现在李宗嗣也不会训练的那么勤勉了,每三天就会休息一天,蹴鞠!

  十一个人一队,他们自己选取队长。在平整好的土地上,飞快的奔跑。没错,休息也得给我锻炼体力。

  周文广只能眼巴巴的看着,带着五六个会骑马的兄弟,挎着弓刀出去抓人。跟抓牲口一样,有时候一小袋大米,就能跟流民的头领换好几户人家,周文广跟挑牲口一看翻看牙口。

  周文广的理论是,你们是老子用大米买下来的,就是老子的奴隶。翻是敢逃跑的,骑马上去一刀砍死,剩下的用绳子穿成串儿。押回小明山,

  很快一段时间,就押回了七八十户,男女小孩儿,三百多人,小明山的粮食开始紧张起来。

  李宗嗣看着密密麻麻的,脏兮兮的人群,赶紧联系许家的商队,要粮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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