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二00八高考外语口试工作的通知

各完中:

为了做好今年高考外语口试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    口试对象:凡报考外语院校、外语专业、科技外语专业、外贸院校、专门用途英语专业、涉外专业的考生,均应参加外语口试。否则不予录取到上述院校与专业。各校要认真做好宣传和指导工作。

二、    口试教师:参加外语口试工作的教师各校已经选派完毕,59日前到县招办领取介绍信,9日下午分赴市招生办指定的县(市、区)招生办报到。差旅费和补助费由当地县(市、区)招生办从口试费中解决。

三、    组织工作:外语口试实施由县招办承担,统一组织,对口试工作直接负责。口试地点安排在县聋哑学校。时间从510日起515止,上午800,下午230开始口试。各校要指派一名校级领导带队,组织好学生集体往返,途中注意安全。具体时间安排是:510大英中学,511水口中学,512半塔中学,513日来安三中和职高,51415日来安中学。

四、    口试成绩评定:口试主要是考察学生是否具备学习外语的基本素质。口试办法是口试教师在高中英语课本中选题提问,根据学生回答问题情况,按优秀(5分),良好(4分),及格(3分),不及格(21分)四种记入外语口试卡,成绩由口试教师直接通知考生本人,供考生填报志愿时参考。口试工作结束后,口试成绩由县招办上机录入,口试表退还学校放进考生本人档案。

五、    外语口试是招生工作的一个组成部分,口试成绩评定也直接影响到考生录取,各校务必加强对此项工作的领导,在宣传、动员的同时也要教育考生,不要盲目的看他人报名跟着报,也不要认为口试不搞要吃亏的,凡是符合第一条的方可报名。

来安县教育局招生办

200842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