附表5-9.xls
附表1-4.doc
关于开展全县中小学“教学能手”暨滁州市第三届
“教坛新星”评选工作的实施意见
各中学、中心学校,特殊教育学校、示范幼儿园、各中小学辅导区中心教研组:
根据滁州市教育局滁教人〔2007〕81号及我局教人〔2007〕45号、来教〔2007〕17号文件精神,经研究决定在全县中小学、幼儿园开展“教学能手”暨滁州市第三届“教坛新星”评选活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学校评选
学校(中学以校,小学以乡镇的中心学校)评选即教师教学业务竞赛。凡我县中小学(含职业中学、特殊教育学校)、幼儿园教师(男年龄在58周岁以下、女年龄在53周岁以下)都必须参加教学业务竞赛。参加教学业务竞赛的教师,写一份教学设计(占20%),上一节研究课(占50%),参加学科教学基本功测试(占20%),平时考核(占10%)。通过本次教学业务竞赛评选出参加县级“教学能手”评选候选人。各校于9月30日前将参加县级“教学能手”评选候选人的名单上报县教研室。上报的候选人须每人填写一份来安县中小学教师教学业务竞赛培训登记表(见教人〔2007〕45号文件附件2,可以复印),各校上报时须按县局分配的名额,并按总成绩由高到低排序。
二、辅导区评选
本次活动先在各中小学辅导区中心教研组进行初评,产生县级“教学能手”(约占分配名额85%)和市级“教坛新星”候选人(约占分配名额15%)。
来安三中、半塔中学、水口中学、大英中学四校根据县局分配的人数,按本校在编在岗初、高中教师人数比例,分别向县推荐初、高中教师“教学能手”候选人,四校推荐出的初中教师“教学能手”分别参加各自所在的辅导区评选,四校推荐出的高中教师“教学能手”候选人,以及由来安中学、来安职高评选出的“教学能手”候选人参加高中组评选。
各中小学辅导区中心教研组由正、副组长牵头,高中组由来安中学、来安三中教导主任牵头,县教育局安排联络员协助工作,各辅导区商定评选组,评选组一般6~8人组成,以一节说课作为评选形式,具体评分细则见附件。幼儿园、特殊教育学校县级“教学能手”评选办法另定。各辅导区于10月20日前将评选结果上报县教研室。
联络员安排情况:
中学:半塔辅导区:袁维友 施官辅导区:高耀英
大英辅导区:李国民 来城辅导区:金光华
水口辅导区:潘传贤 高 中 组:张思炎
小学:半塔辅导区:靳修雷 施官辅导区:程余玲
大英镇辅导区:周锦文 县直辅导区:沈晓莉
城区辅导区:潘永萍 水口辅导区:刘少友
三、县级评选
县教育局分配给各校“教学能手”候选人,在各辅导区评选中以辅导区为单位按15%上报县教研室,全县中小学约60人,每人填写一份滁州市第三届“教坛新星”评选推荐表(见教人〔2007〕45号文件附件3),县教研室组成中学和小学评选组分别进行,评选内容:上一节研究课,作一次教学经验演讲及答辩(答辩同时进行本专业学科教学法基本功测试),中小学评选出33名推荐到滁州市教育局,参加滁州市第三届“教坛新星”评选。
四、几点要求
1、各校要成立组织,负责此项活动,充分认识到本次活动的目的和意义。动员全体教师参与,认真做好岗位大练兵,选出最优秀的教师参加县级“教学能力”评选。
2、各辅导区中心教研组在评选工作中,应坚持公平、公正、公开,兼顾到区域,并参照学校评选的成绩(具体细则另定)。
3、县级评选出的滁州市第三届“教坛新星”候选人,县局要组织人员到相关学校进行考核,把职业道德好、业务能力强、工作勤奋、教学业绩突出的教师评选出来。
附:
1、来安县中小学教师教学业务竞赛暨第三届“教坛新星”考评量化表(幼儿园)
2、来安县中小学教师教学业务竞赛暨第三届“教坛新星”考评细则(幼儿园)
3、来安县中小学教师教学业务竞赛暨第三届“教坛新星”考评量化表(普通中小学)
4、来安县中小学教师教学业务竞赛暨第三届“教坛新星”考评细则(普通中小学)
5、来安县中小学教师教学业务竞赛暨第三届“教坛新星”考评量化评分汇总表(职业学校)
6、来安县中小学教师教学业务竞赛暨第三届“教坛新星”评选业务考核量化表(职业学校)
7、来安县中小学教师教学业务竞赛暨第三届“教坛新星”评选专业研究课测评表(职业学校)
8、来安县中小学教师教学业务竞赛暨第三届“教坛新星”评选实习研究课考核表(职业学校)
9、安徽省新课程教学评比申报人教学基本素质和能力评审表
来安县教育局
二OO七年九月六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