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安县教育局二OO七年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主要工作的组织领导与任务分工
一、加强干部作风建设,促进干部廉洁从政
1、认真贯彻落实“领导干部不准利用职权违反规定干预和插手建设工程招投标、经营性土地使用权出让等市场经济活动,为个人和亲友谋取私利”的规定。此项工作由局长李锦鹏同志主管,张达明同志协管,计财股主办,监察室协办,胡永枝同志为主要责任人,纪检组、监察室全过程监督。
2、严格执行“四大纪律、八项要求”和推行“廉情公示”、政务校务公开,执行领导干部不准收受与其行使职权有关系的单位、个人的现金、有价证券和支付凭证的规定。查处借节假日和婚丧喜庆事宜敛财的违纪行为。此项工作由副局长张达明同志主管,办公室主办,计财股、监察室协办,喻正基同志为主要责任人,人事科参与。
3、继续落实领导干部配偶、子女从业的有关规定,此项工作由副局长朱玉生同志主管,人事科主办,计财科协办,林峰同志为主要责任人,办公室参与。
4、认真落实教育系统各级领导干部在招生工作中“三个不准”和“一个禁止”的规定。此项工作由副局长汪玉珍同志主管,招生办、普教股、职教股主办,操玉祥、陈思衡、周锦文同志为主要责任人,办公室参与。
5、坚持防止和克服形式主义、官僚主义,不准弄虚作假、虚报浮夸;不准搞脱离实际、沽名钓誉的各种“形象工程”、“政绩工程”;严格控制各种名目的节庆、达标活动。此项工作由局长李锦鹏主管,督导室主办,办公室、计财股协办,卢建国同志为主要责任人,普教股、职教股、人事股参与。
6、坚决反对和制止各种奢侈浪费行为。大力精简会议和严格控制出国(境);禁止以开会、考察、培训等名义变相用公费旅游;禁止超编制超标准配备使用小汽车和在住房问题上以权谋私;禁止以各种名义用公款大吃大喝和安排私人旅游、高消费娱乐活动。此项工作局长李锦鹏同志主管,副局长张达明、工会主席孙伟聪同志协管,办公室主办,计财股协办,喻正基同志为主要责任人,监察室参与监督。
7、认真抓好教育系统校办产业领导人员的廉洁自律工作。此项工作由副局长汪玉珍同志主管,工企股主办,计财股协办,刘永棠同志为主要责任人,监察室参与监督。
8、继续推行干部廉政谈话制度。此项工作由局长李锦鹏同志主管,纪检组主办,监察室、人事股协办,秦必仁同志为主要责任人,办公室参与。
二、加大查处违纪案件力度,维护法律政纪严肃性
9、进一步加大查办案件力度,严肃查处教育系统违纪违法行为。此项工作由纪检组长秦必仁同志主管,监察室主办,李祥林同志为主要责任人,办公室、人事股、计财股、普教股、招生办协办。
三、纠正行业不正之风,维护学校和谐稳定
10、继续认真抓好治理中小学乱收费工作。此项工作由局长李锦鹏同志主管,纪检组长秦必仁同志协管,纪检组、监察室主办,计财股、普教股协办,李祥林同志为主要责任人,办公室、计财科、教研室、仪器站参与。
11、认真落实公办高中招收择校生“限分数、限人数、限钱数”的政策规定,严格控制择校生比例。此项工作由局长李锦鹏同志主管,普教股主办,陈思衡同志为主要责任人,督导室、监察室参与监督。
12、切实加强考风考纪管理,防止和纠正招生考试中的违纪舞弊行为。此项工作由局长李锦鹏同志主管,副局长汪玉珍同志协管,招生办、自考办主办,普教股、职教股协办,操玉祥同志为主要责任人,监察室参与监督。
四、标本兼治,综合治理,提高效能促进发展
13、继续推行行政效能机制制度改革,进一步提高教育行政部门的职能。此项工作由局长解小波同志主管,办公室主办,喻正基同志为主要责任人,人事股、计财股、普教股、职教股协办,监察室参与。
14、继续推进财务制度改革,进一步规范和加强财务管理。此项工作由副局长张达明同志主管,计财股主办,胡永枝同志为主要责任人,办公室参与。
15、继续推进干部人事制度改革,进一步加快干部人事工作的科学化、民主化和制度化进程。此项工作由副局长朱玉生同志主管,人事股主办,林峰同志为主要责任人,监察室参与。
16、认真抓好教育系统基建工程项目招投标和政府采购工作。此项工作由局长李锦鹏同志主管,副局长张达明同志协管,计财股、仪器站主办,胡永枝、刘永棠同志为主要责任人,办公室、监察室参与。
17、认真推进政务公开和校务公开,特别是学校的财务,要按月公示,学期结束由工会牵头组织理财小组,认真清理财务并张榜公示。加强教育系统政风建设和行风建设。此项工作由局长李锦鹏同志主管,副局长张达明、工会主席孙维聪协管,办公室、计财股主办,喻正基、胡永枝同志为主要责任人,人事股协办,监察室、普教股参与。
18、健全制约监督机制,强化对党员领导干部的监督。此项工作由副局长汪玉珍同志主管,工会主席孙伟聪同志协管,监察室、人事股主办,李祥林同志为主要责任人,办公室、计财股参与。
19、加强和改进党风廉政建设宣传教育工作。此项工作由纪检组长秦必仁同志主管,监察室主办,李祥林同志为主要责任人,办公室、人事股参与。
20、认真执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此项工作由局长李锦鹏同志主管,秦必仁同志协管,李祥林同志为主要责任人,监察科主办、办公室、人事股、计财股参与。
来安县教育局
二OO七年二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