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安县教育局教育系统治理商业贿赂

 

为进一步规范市场秩序,维护公平竞争,深入推进教育系统反腐倡廉工作,促进教育事业健康发展,根据来办发〔200634号《来安县治理商业贿赂专项工作实施意见的通知》精神,《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印发<关于开展治理商业贿赂专项工作的意见>的通知》精神,结合全县教育系统实际,现就我县教育系统开展治理商业贿赂专项工作提出如下实施意见:

一、治理工作的总体目标和指导原则

近年来,随着教育事业的快速发展和参与社会经济活动的增多,收受商业贿赂的案件在教育系统时有发生,损害了教育部门的形象,腐蚀了干部和教师队伍,学校要充分认识商业贿赂的严重性和危害性,把治理商业贿赂纳入教育系统构建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作为预防教育系统职务犯罪的重要工作来抓,扎实开展专项治理工作。

(一)总体目标

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认真贯彻中央纪委第六次全会和国务院第四次廉政工作会议精神,按照《建立健全教育、制度、监督并重的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实施纲要》和《意见》的部署,突出重点,稳步推进。通过开展专项治理,坚决纠正经营活动中违反商业道德和市场规则,依法查处违反法律法规,给予和收受财物或其他利益的商业贿赂案件,有效遏制商业贿赂蔓延的势头,铲除商业贿赂滋生蔓延的土壤和条件,加快建立防治商业贿赂的有效机制,推进教育系统反腐倡廉工作,确保教育事业健康快速发展。

(二)指导原则

1、标本兼治,综合治理,要立足当前,着眼长远,深入查找商业贿赂在教育系统的表现形式和特点,把治理商业贿赂与教育系统预防职务犯罪、效能监察和校务公开相结合,运用教育、经济、法律、行政等手段综合治理,推进建立长效机制。

2、统筹谋划,要从发展大局出发,坚持把服从服务于教育改革与发展、稳定大局作为治理工作的出发点和落脚点,处理好与其他工作的关系,维护学校稳定解决突出问题,促进事业的发展。

3、把握政策,要区分政策界限,区分违纪违规行为与违法犯罪的界限。坚持教育与惩处相结合,严肃查处性质严重、情节恶劣、影响面大的商业贿赂案件。

4、明确责任,在县委、县政府的领导下,加强对教育系统治理商业贿赂工作的组织领导,主动配合检察、监察等部门做好工作。与各部门密切配合,形成合力。

二、治理的工作重点和方法步骤

教育机关和各中小学要联系实际,认真分析情况,突出工作重点,有针对性地制定治理工作方案,采取有力措施,切实抓好自查自纠工作。

(一)工作重点

以教材、教辅和图书销售采购,组织教材书编审发行,教学仪器设备采购,各类大宗物资设备采购,工程建设,招标投标,校办产业经营、后勤服务等为重点,坚决治理在市场交易中给予、收受回扣,假借促销费、宣传费、赞助费、科研费、劳务费咨询费、佣金等名义或者以报销各种费用方式给予、收受财物,以及给予、接受各种名义的财物或其他利益的商业贿赂行为。

(二)方法步骤

1、动员部署阶段(7月)。召开专题会议,进行全面部署,认真组织学习胡锦涛、温家宝等中央领导同志关于治理商业贿赂的重要讲话精神,中央纪委第六次全会、国务院第四次廉政工作会议和全县反商业贿赂会议精神,进一步深化认识治理教育系统商业贿赂的重要性和必要性,统一思想,统一行动,并通过多种形式进行广泛宣传,营造活动氛围,纠正错误观念,明确工作要求。

2、对照自查阶段(8~9月)。对照治理工作重点,广泛征求群众和相关单位的意见建议,结合自身实际,制定自查方案。按照要求,逐一对照排查。着重检查经营、建设和采购活动中是否有给予、收受回扣和假借劳务费、信息费、服务费、赞助费、检查经营、财务、购销等内部管理机制是否建立健全,本单位有没有“小金库”、“账外账”、“账外物”等。要结合自查,按照财务管理工作的有关规定,对账外资金进行一次彻底清理。

九月份,教育局将按要求组织检查对拒不自查自纠、掩盖问题的学校或个人,要从严处理。

4、整改处理阶段(10~11月)。各校要对自查和重点检查中发现的问题,依照有关政策规定,实事求是地作出处理。并进行综合分析,查找监管中的薄弱环节和制度上的漏洞,掌握岗位、环节、人员、资金等基本情况,制定整改措施,落实整改责任,加强督促指导,认真全面地进行整改。要把整改贯穿于自查自纠全过程,凡是能够马上整改的,要快见成效;自查整改和处理情况要进行全面梳理并公示

5、总结巩固阶段(12月)。各校要于1130日前将自查情况、整改措施和整改效果书面报告县教育局治理商业贿赂领导小组。既总结成效,也总结不足;既总结经验,也总结教训。重在教育,重在规范。要建立长效机制,深入抓好建章立制,重点制定和完善各项内部管理制度,巩固自查自纠成果,确保专项治理工作不走过场。

三、加强对治理商业贿赂工作的组织领导

教育系统治理商业贿赂工作涉及面广,政策性强,工作难度大,为确保专项治理工作扎实有效开展,必须加强组织领导。

(一)健全工作机构。

按照“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的要求,县教育局成立了治理商业贿赂工作领导小组,并公布举报电话,各中小学要在本乡镇党委和政府领导下对本校的治理工作切实负起责任,成立相应的领导小组,切实做到思想认识、组织领导和工作落实“三到位”。

(二)建立工作机制。

要把治理商业贿赂工作与业务工作紧密结合起来,明确分工,狠抓落实。县教育局治理商业贿赂工作领导小组原则上每两个月招开一次会议,听取专项工作进展情况汇报,研究处理问题。

(三)加强调研指导

教育局将组织力量配合学校开展调研,加强对治理工作实践中遇到的新情况、新问题的研究,掌握不正当交易行为和商业贿赂案件的特点、规律,分析其滋生蔓延的深层次原因,在政策、工作等层面提出治理的具体思路和对策,推动实践创新和制度创新,及时研究解决苗头性和倾向性问题,总结和推广治理商业贿赂的成功经验,以点带面,促进整体推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