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7年全县中小学食品卫生安全
专项整治工作情况通报
各中学、中心学校,特殊教育学校,示范幼儿园:
为进一步落实完善学校卫生管理制度和工作机制,切实加强学校食品卫生、饮用水卫生管理工作,有效预防食物中毒的发生,确保青少年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根据卫生部、教育部卫监督发〔2007〕111号及省卫生厅、教育厅皖卫监〔2007〕45号文件通知精神,来安县教育局与县卫生局自今年5月份开始,联合开展了学校卫生专项整治工作。现将专项整治工作情况通报如下:
一、基本情况
学校食品卫生专项整治工作共出动人员88人次,出动车辆21台次,检查学校34所,其中设有食堂的31所,现持有效卫生许可证的31所,食堂从业人员138人,全部经体检合格上岗;检查经营食品的校园服务部30个,现持有效卫生许可证的30个,从业人员42人,全部经体检合格上岗;所查学校饮用水源为市政供水的14所,使用自备水的10所,分散式水源(地下水)的9所。在检查过程中,卫生监督执法人员向学校负责人、食品卫生管理人员和从业人员宣讲了卫生法律法规的相关规定,提出具体卫生要求,对存在的问题下达《卫生监督意见书》(29份),有力地推进了我县中、小学食品卫生安全工作。
二、主要成绩
这次专项整治工作,各校领导高度重视,投入了大量的人力、物力、财力,取得了一定的成绩。
(一)加强领导,制定方案
学校食品卫生工作,关系到青少年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关系到学校正常的教育教学秩序,关系到社会稳定。因此,我局对此高度重视,成立了以局长为组长,分管局长为副组长的学校食品卫生安全专项整治工作领导小组,加强对学校卫生工作的领导。为确保专项整治工作取得实效,我局还制定了《2007年食品卫生安全专项整治方案》,确定了食品卫生、饮用水卫生专项整治的范围、内容和整治步骤,对学校食堂的基础设施建设及卫生管理、经营食品的校园服务部的食品卫生管理、学校生活饮用水的卫生管理作出具体要求。要求学校认真进行自查自纠,查找存在的问题,剖析原因,认真整改。
(二)明确责任,开展培训
7月21日,我县半塔中学发生学生疑似食物中毒事故,省、市、县领导对此高度重视。为吸取教训、明确责任,彻底消除学校卫生安全隐患,我局于7月30日组织召开了全县学校食品卫生安全专项整治动员大会。各中小学校长参加了会议,县政府副县长魏晓雁到会并讲话。县教育局、卫生局、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的主要领导分别就进一步加强学校食品卫生工作提出严格要求。会议再次明确学校校长是学校食品卫生、饮用水卫生、传染病防治工作的第一责任人,要求各校要完善校长负责制,配备专兼职食品卫生管理人员,完善硬件设施,建立健全各项食品卫生管理制度,实行严格的食品卫生管理措施。各校整改工作必须按期完成,对不能达标,影响正常开学的学校校长,教育局将给予严肃处理。
为进一步增强学校自身卫生管理能力,8月21日,县教育局、县卫生局举办了全县学校食堂管理及从业人员培训班,学校分管副校长、总务主任、从业人员共85人参加了培训。培训班上,县教育局、卫生局分管领导分别就进一步加强学校食品卫生工作提出具体要求,卫生监督执法人员向参训人员讲解了《食品卫生法》、《餐饮业和集体用餐配送单位卫生规范》、《学校食堂和学生集体用餐卫生管理规定》、《学校食物中毒事故行政责任追究暂行规定》、《食物中毒的预防》等法律法规和卫生知识,参训人员全部参加了考试。经过培训,学校食品卫生管理人员及从业人员的法制意识、责任意识得到了进一步增强。
(三)全面整改,标本兼治
按照整治方案确定的步骤,各校在8月14日前全面进行整改,成立食品卫生管理组织,配备食品卫生管理人员,健全各项卫生管理制度,完善食堂基础设施,添置食品卫生防护设施,部分学校主动邀请卫生监督执法人员现场指导。8月15--17日,县教育局、县卫生局联合组织2个检查组对各校整改情况进行第一轮检查、验收。对整改进度缓慢、力度不够大的学校下达《卫生监督意见书》,限期整改到位。对基础条件差、整改难度大的学校随时进行监督指导。8月28日--30日,县卫生局、教育局组织2个检查组对各校整改情况进行第二轮检查验收,对各校食堂按照食品卫生监督量化分级管理制度的要求,实行卫生许可量化评分。经过专项整治,全县教育系统31所学校的食堂(其中中学29所,特教学校1所,幼儿园1所)全部达标,持证率达到100%。此次专项整治,各校投入食堂改、扩建经费共约60万元,从根本上改善了食堂食堂的基础设施和卫生条件,有力地消除了多年来学校食堂卫生安全方面存在的隐患。
三、存在问题
1、学校食堂和校园服务部的从业人员文化素质不高、卫生意识不强;采购食品索证意识淡薄,索证率低。
2、学校饮用水卫生管理普遍存在制度不健全,自备水、分散式供水普遍未进行定期消毒和水质检测。
四、下一阶段工作要求
1、对承包者资质要有具体规定,学校制定食品准入制度,将食品安全工作作为承包合同的重要指标;制定并认真落实食品采购索证、登记、检查、验收制度,并做好台帐,学校要定期进行检查督促,杜绝伪劣食品进入校园。
2、各校要建立健全饮用水卫生管理组织、制度,配备专(兼)职卫生管理人员,加强水源的防护,对二次供水设备定期清洗、消毒,确保饮水卫生安全。有锅炉的学校要与质量技术监督部门联系,定期对锅炉进行检测、维修。
3、我局拟在9—10月份再次联合县卫生局、县工商局等部门对全县各级各类学校的食堂、校园服务部、生活饮用水进行第三轮督查,对校园周边的小餐馆、小吃店、小卖部进行进一步清理、整治,并对小学的生活饮用水和传染病防控工作进行监督检查。各校应积极做好工作,迎接检查。
二OO七年九月十一日